创世纪第十九章,30-37节中有一段两个女儿与父亲罗特(亚巴郎的侄子)乱伦的故事。现代人读了感到非常恶心,但这段故事却是以一种平铺直诉的口气来描述,好像是那事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事情就是如此,而文中没有一点嫌弃或谴责的情绪表达,甚至还有默默赞许的意思。为什么会这样呢?
有些学者用现代伦理的角度来分析,认为罗特本来就是一个贪恋世界财物,在真理上妥协的人。他不但没有教导女儿们与世俗分离,反而带她们搬进淫乱的索多玛城,而至道德沦丧。她们并没有与世俗隔绝,而是与神隔绝,而导致后来的乱伦行为。
当大祸临头时,天主怜悯罗特和他的家人,督促他们赶紧逃离索多玛,让他们躲到左哈尔。但罗特却害怕住在那里,带了两个女儿动身离开,逃往山上,躲在山洞里。诠释者批判罗特担心左哈尔会有危险,而不相信神的恩典。这个匆匆逃离左哈尔的他,却是当初一心选择要定居看似土地肥沃的索多玛的罗特。
结果罗特和女儿躲进山洞避难后,就发生了这段经文所描述的事件。前后两天,大女儿和小女儿都把父亲灌醉,然后分别与他同睡。文中提到她们的动机是:“我们的父亲已经老了,地上又没有男人依照世界上的礼俗来与我们亲近…这样我们可由父亲传生后代。”
后来罗特的两个女儿都由父亲怀了孕。长女生了一个儿子,给他起名叫摩阿布,是现今摩阿布人的始祖。幼女也生了一个儿子,给他起名叫本阿米,是现今阿孟子民的始祖。(19:37-38)诠释者认为,天主因为她们的乱伦,所以惩罚他们的后代与以色列人为敌,而且还诱导他们去敬拜邪神。
另有些学者却认为我们无需过度解读这段经文。最好的解释是从两个女儿自己所提出的动机去理解:“我们好从父亲存留后裔”。这可以由两个女儿与父亲同睡,然后产下孩子,并为他们取名字,整个过程没有显示任何羞耻之心,反而表达了一种平常心,看出她们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骄傲。她们认为自己那么做,完全是为了父亲和家族的利益着想,就是要留下了余种。
其实旧约时代以色列人的思想,和古代中国人的思想很接近,那就是“不孝之中,无后为大”。因此传宗接代是件天大的事情。我们可以从其它旧约的例子得到印证。创38:13-30所写关于塔玛尔的一段故事,就是最好的说明:
当时犹大的长子厄尔的妻子塔玛尔,因厄尔无子早亡,嫁给其弟敖难,但敖难同样死去。按照“代兄立嗣”的法律 (申25:5) 她接着理应嫁给敖难的弟弟舍拉。但是舍拉成人后,犹大却一反习俗,拒绝将塔玛尔嫁给自己的小儿子舍拉。塔玛尔于是心有不甘,装作妓女,让犹大与她同睡。结果塔玛尔因与家翁发生关系怀孕生了两个孩子:一个取名培勒兹,另一个取名则辣黑。
塔玛尔这么做,感觉非常理直气壮。而犹大知道后,不但没有怪罪,而且自己感觉羞愧,承认是自己的错,因为没有履行应有的职责,把第三个儿子许配给她。可见在他们的文化中,传宗接代是最重要,最荣誉的事,远远超过“亲属乱伦”的过失。后来达味就是出自培勒兹的后代,而耶稣是达味的后代,因此塔玛尔的名字出现在耶稣基督的族谱中(玛1:3)。
文:萧永伦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