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民长纪的碎尸事件

民长纪第十九及二十章中,描述了一位肋未人所纳的妾,因为和他发生争吵就生气的回父家去。他于是追到白冷劝说,并接她回家。回家路上,经过基贝亚,在那里投宿,有一位厄弗辣因人的老人收留他们过夜。谁知当晚该城的一些无赖之徒竟然来敲打老人的门,要他交出肋未人,好做鸡奸的恶事。而老人为了要保护肋未人,竟然提出交出自己女儿来满足匪徒,最后是肋未人把自己的妾给他们凌辱,满足了他们的兽欲。

事件中基贝亚的匪徒毫无羞耻公然明目张胆要与肋未人交合,仿佛是一件正常的事,之后对肋未人的妾大事凌辱,好像也没有什么大不了。而那个老人宁可用自己女儿的贞操,和那肋未人宁愿把自己的妾拉出去,来换取他们个人的保障,这种做法是彻底的自私自利。他们不但没有保护自己的妻妾女儿,反而拿她们做挡牌,牺牲他们,免得自己受到亏损,实在是懦弱不堪,邪恶败坏至极!本雅明城的人和这些旅客道德沦丧的恶劣情况,令现代读者匪夷所思。

话说天快亮的时候,那妾回到老人屋前,跌倒在那里。早晨,当肋未人要动身起程时,看见他的妾,装着没事,叫人把她驮在驴上,起身回家。到了家里以后,拿起刀来,把妾的肢体切成十二块,送到以色列全境,还吩咐他所派遣的人说:“你们要这样说:自从以色列子民由埃及地上来那一日,直到今日,从未发生过,也未见过这样的事。”原来他是拿自己亲手切出来的碎尸块做为证据,控述基贝亚人的恶行。他的手段残忍,完全不珍惜妾的生命,把她做为一个物件牺牲了,成就自己的目的。而族人的道德标准也好不了多少,他们竟然接受他的做法,对妾的受害不以为然!

这肋未人的说辞激起了以色列各支派首领和人民的愤怒,大家拿起武器,攻击在基贝亚的本雅明人。双方于是发生激烈的战斗,死伤无数。最后几乎把本雅明人完全歼灭。但后来担心以色列中泯灭了一个支派,就决定不对他们赶尽杀绝。

整个事件所反映出来的以色列人对女儿及妻妾的态度和行为,是严重的相反人性尊严。为现代文明的人来说,简直就是缺乏任何伦理道德的尺度。但是在当时极端重男轻女的社会环境中,那根本不是一个问题。被记载在圣经里,揭露了当时的历史实况。他们把所作所为视为天经地义的事,不认为是不可启齿的事。归咎其因,说是:“那时,在以色列没有君王,各人任意行事。”(民21:25)其实这个说法只是一个政治说词,为后来成立君主制度埋下伏笔。

细读民长纪这几章,我们发现文中没有提到肋未人的妾的名字。她和其他妇女,例如老人的女儿,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作者让她们全程静默,一声不发。经文如此的写作处理,把妇女在旧约时代的社会地位,以及男人对她们的态度,不言而喻的明显表达出来。在男权至上的那个时代,妇女的权利地位完全被淹没,男人可以随意利用和滥用她们!

人的心中若无神,眼中无道德是非,那就不会按神的旨意做正义的事,罪恶将会不断的蔓延,就如经文所显示出来的。当时没有最罪恶的,只有更罪恶的,这是何等可怕、可悲和可耻的事。整个事件具体的显示旧约时代的伦理观的极度不成熟。今日基督徒的伦理绝对不能以旧约圣经为标准。我们的伦理生活是根据耶稣的福音教诲,活出他的福音精神,跟随他的榜样! 文:萧永伦神父

Shopping Bas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