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一个罪不可宽恕?
宽恕是耶稣训导的中心思想,耶稣讲“浪子回头”的故事(路15章),突显了宽恕与被宽恕的双重意义。故事中的父亲是宽恕的典范,衬托出天父的宽容之心,而浪子是求宽恕的榜样。在与伯多禄关于宽恕的对话中,耶稣更直接的告诉 他:“我不对你说: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个七次。”(玛 18:21- 22)意思是,宽恕的心不只表现在一次或多次的行为上,而是门徒应有的生活态度,要做一个能宽恕的人!
耶稣对控告犯奸淫妇人的人说:“你们中间谁没有罪,先向她投石罢!”(若8:7)然后也对妇人说:“没有人定你的罪吗?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最后,当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他祈祷说:“父啊,宽恕他们吧,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所做的是什么。”显然,没有什么罪是不能被宽恕的。
然而在玛窦福音12:22-24则有一段描述,说 有人给衪领来一个又瞎又哑的附魔人,耶稣治好 了他,以致这哑吧能说话,也能看见。群众都惊奇说:“莫非这人是达味之子吗﹖”法利赛人却说:“这人驱魔,无非是仗赖魔王贝尔则布。”耶稣听了评述说:“一切罪过和亵渎,人都可得赦免;但是亵渎圣神的罪,必不得赦免;凡出言干犯人子的,可得赦免;但出言干犯圣神的,在今世及来世,都不得赦免。”(玛12:31-32)到底“亵渎圣神的罪”是指什么?为什么这个罪不得赦免?
从这段经文的上下文来看,耶稣发言的背景 是法利赛人说“他赖魔王驱魔”(22节)。马尔谷福音则说是经师们这么污蔑耶稣(谷3:22,30)。虽然经师和法利赛人目睹附了魔的人被治愈,不但没有喜庆和赞赏,反而声称耶稣被鬼王贝尔则布附着(玛12:24)。这种罪不是单纯的“亵渎”,而是“亵渎圣神”。圣神是真善美圣,当人不承认和不接受这个事实,反而把真看成伪,把善当成恶, 把美视为丑,把圣说成邪;他就是颠倒是非,扭曲事实,无药可救。
在有善意的人眼中,故意污蔑和贬低神和有 关宗教事物的行为是严重的“亵渎”罪过。但耶稣说,这样的亵渎的罪还是可以得宽恕的。“亵渎 圣神”却是拒绝接受仁爱,否定真理,抗拒被爱和 被宽恕。那就等于把自己和天主隔离,刻意顽固 地走入黑暗之中,就是坚持把美善当着邪恶的一种态度,因此“亵渎圣神的罪”成为唯一不可饶恕的罪,。一个人不愿意接受爱和宽恕,又怎么能够体验到宽恕呢?
有些人对以前犯的过错耿耿于怀,担心自己犯了大错,上主不会原谅他,因此陷入沮丧和失 望。事实上,如果一个人有这种担心,他只需要向天主认罪,定志悔改,必能获得宽赦。若望说:“若我们明认我们的罪过,天主既是忠信正义的,必赦免我们的罪过,并洗净我们的各种不义。”(若一1:9)这节经文让我们确信,上主愿意赦免无论多么严重的罪。只要我们悔改,必得赦免。上主既然不要我们去定别人的罪,当然也不要我们去定自己的罪。一个诚心忏悔的人,在主内可以安心地改过而更新。
文:萧永伦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