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圣经疑难:不灭的火

不灭的火

马尔谷福音提到谁若使这些信者中的一个小子跌倒,倒不如拿一块驴拉的磨石,套在他的脖子上,投在海里,为他更好。还说“倘若你的眼使你跌倒,剜出它来!你一只眼进入天主的国,比有两只眼被投入地狱里更好,那里的虫子不死,火也不灭。”(谷9:47-48)

文中说在地狱里的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地狱一词在一般人的理解中,是一个恶人死后要去的地方,在那里受永远的刑罚。若按上文所说,那里有不死的虫子,以及不灭的火。有些基督徒认为那是上帝惩罚罪人的地方,就是惩罚那些不相信圣经的人和违背神命令的人。可是这样的解释真的合乎耶稣的原意吗?

思高圣经用“地狱”一词,原文指的是Gehenna这个地方。它是耶路撒冷南部的一个山谷,称为本希农谷。在希伯来圣经里,那地方曾被用来牺牲焚烧儿童献祭的,因此是个可咒的地方(耶7:31)。希伯来圣经另有两个名词用来形容人死以后要去的地方,即“阴府”(hades)和“阴间”(sheol)。那是一个深渊,是一个寂静和被人遗忘的地方,跟“地狱”的概念不一样,不可混淆。

从地理来看,该谷长约一里半,曾经是犹太人罪犯的火葬场和焚烧垃圾之处,后来因为不断有人在该处焚烧死兽、死人和一切废物,以致日夜有火焚烧,成为“不灭之火”的地方。同时也有许多尸虫,渐渐遍满全谷。犹太拉比于是以该地比喻为“地狱”,或是说本希农谷是“地狱的门口”。

主那稣借用犹太人所熟悉的地狱观念,来警告听众不要使任何人跌倒。“小子”是指“不起眼” 和“不被重视”的人。而根据上文第34节,“跌倒”的原因包括门徒“彼此争论谁为大”,以致藐视看起来最不起眼的门徒,妨碍了福音的实践。“磨石”是“驴子推转的磨石”,比一般家用的磨石大很多,非常沉重。“扔在海里”比喻必须尽快除去这种行为。

如果一个人不想被绊倒,首先是不要把责任推给别人,而要除去自己身上任何会使人跌倒的手、脚、眼。既是不要因为“彼此争论谁为大”而跌倒。天国可以接受外面有残缺的人,但不能接受里面悖逆的生命。后者破坏了福音的精神,给基督做了反见证。这样的生命,不如被投入本希农谷中,被一个常年不止息的火焚烧,就像烧垃圾一样把他烧尽。

文:萧永伦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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