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类别: 圣经疑难



34 民长纪的碎尸事件
民长纪第十九及二十章中,描述了一位肋未人所纳的妾,因为和他发生争吵就生气的回父家去。他于是追到白冷劝说,并接她回家。回家路上,经过基贝亚,在那里投宿,有一位厄弗辣因人的老人收留他们过夜。谁知当晚该城的一些无赖之徒竟然来敲打老人的门,要他交出肋未人,好做鸡奸的恶事。而老人为了要保护肋未人,竟然提出交出自己女儿来满足匪徒,最后是肋未人把自己的妾给他们凌辱,满足了他们的兽欲。



31 雅各伯的增羊法
创世纪30:25至31:54有一段关于雅各伯与母舅拉班博弈的精彩描述。话说雅各伯在拉班家呆了二十年,为娶他的两个女儿服侍他十四年,为争取自己获得的羊群服侍他六年。拉班三番四次的更改了雅各伯的工价,后来还想打发雅各伯空手回去。于是雅各伯在最后的六年,设计赢取自己应得的产业,也就是本文所涉及的增羊法。
雅各伯答应再为拉班工作六年,但也清楚协议所应得的工价。那就是六年后,凡在羊群中,那些有斑点的和黑色的绵羊和山羊都算为雅各伯的工价。拉班为得到更多,避免雅各伯有所增获,就在当日把那些有杂色的山羊和绵羊都交在他儿子们的手下管理,而雅各只牧养拉班其馀无斑点的羊。这样的安排显然让拉班一开始就占了上风。

30 罗特与女儿的乱伦
创世纪第十九章,30-37节中有一段两个女儿与父亲罗特(亚巴郎的侄子)乱伦的故事。现代人读了感到非常恶心,但这段故事却是以一种平铺直诉的口气来描述,好像是那事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事情就是如此,而文中没有一点嫌弃或谴责的情绪表达,甚至还有默默赞许的意思。为什么会这样呢?

29 户籍纪中的夫妻关系法
户籍纪一书取名的来源是本书内数次记载了户口调查和士兵登记之事。内容牵涉到天主的许诺与实践,即记述以民获救脱离埃及之后,直达恩许之地边缘的一些事迹,它叙述选民由西乃山起程,在梅瑟领导下,三十八年之久,在旷野中所经历的一些重要大事。除此以外,也记载了一些有关祭献和特殊的规定。这些法律和规定多搀杂在一些史事中,有些是梅瑟时代制定的,也有些是后世增补的。

28 有关亚巴郎的所作所为
旧约创世纪第12至25章讲述亚巴郎的故事。经文首先提到他蒙召多次搬迁。有一回遇到饥荒,遂下到埃及。在那里,亚巴郎为了活命,撒谎将自己的妻子说成妹妹,被埃及法老带入宫内,而亚巴郎换得了些牛羊、公驴、仆婢、母驴和骆驼。但是,经文说上主因此降祸打击了法郎和他全家。却姑息亚巴郎的出卖妻子以求自保。所言让人感到困惑。

27 一夫多妻制
旧约各书谈到当时的一些男人有多个妻子,视为一个平凡的事。梅瑟法律的仆婢法,说明主人该如何对待多妻: 若主人为自己另娶了一个,对前妻的饮食、衣服与合欢之谊,不可减少。(谷21:10)申命记谈到如何处理两个妻子的孩子名份问题:“人如有两妻,一为所爱,一为所恶,所爱所恶的,都给他生了儿子;但是长子却是他所恶的妻子生的,在他将自己的产业分给他的儿子的那一天,不能将爱妻的儿子视作长子,而废弃所恶妻子所生的长子。“(申21:15-16)经中还特别提到君王不该有太多妻妾:“不可许他有许多妻妾,免得他的心迷于邪途。”(申17:17)可见古犹太社会是接纳一夫多妻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