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正如经上所载”

保禄在罗马书3章4节提到天主总是诚实的,而众人虚诈不实。他说正如经上所载:“在你的言语上,你必显出正义;在你受审判时,你必获得胜利。”在此,保禄是引用了那一段旧约文字?用意为何?

学者认定保禄的话是引用了七十贤士本(旧约的希腊语译本)中的圣咏51章第4节。但此节的思高版翻译为“求你把我的过犯洗尽,求你把我的罪恶除净。”从这个中文翻译来看,保禄似乎不是引用此圣咏章句。追根究底,原来中文思高版是翻译了希伯来版经文,而非希腊文本。

保禄的时代,有些人常用希腊语圣经,另一些人则用希伯来语文本,而两个版本的经文措辞有所不同。现代中英文版本的翻译视其所用的原版为希伯来语或希腊语,则也产生措词的不同,上述情况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确定了保禄是引用圣咏51:4的希腊语版本以后,进一步要谈圣咏原文的意境和保禄在罗马书第三章所要讨论的神学课题有何关系,以及他这样的引用经文是否恰当?首先要知道第一世纪的犹太教师经常自由地引用圣经,转述或组合经文来说明他们的神学观点。在这种引用经文的方法中,措辞的精确性不如经文的可用性重要。保禄受过法利塞人的训练,使用了这种公认的经文引用方法不足为怪。

保禄为宣扬基督重新诠释圣经原文。他从基督论的角度看待经文,也就是通过基督的生、死和复活的视角,来看经文如何预言了祂的经验。于是他在引用经文时修改了经文的措辞,并调整了原文的重点,以突出它的新约神学意义,特别是如何在基督里得到应验。

保禄写罗马书3章4的用意是表明,尽管人类有罪,但上主的真理和公义仍然完好无损。圣咏51:4是达味犯罪后所写的诗,内容承认天主在祂的审判中是正义的,在祂的话语中是无可挑剔的。保禄引用了这段经文来支持他的论点,说明达味犯罪是错的,天主对他的审判是对的;同样的,由于人类(如以色列)不忠心,天主必要审判他们,因为天主是公义和忠实的。两者的主题很契合,即人类的罪衬托出上主的公义。

综上所述,保禄看似“错误引用”经文,不是来自粗心大意,而是来自他对希腊语译本的依赖,采用犹太教师注释圣经的方法,以及以基督为宣道中心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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